凡由铁路负责卸车的货物,到达站应在不迟于卸车完中的次日内,用电话或书面向收货人发出催领通知,并在货票内说明通知的方法和时间。此外,收货人也可与到达站商定其他通知方法。收货人应铁路发出或寄发催领通知的次日起算在两天内将货物提走,超过这一期限将收取货物暂存费。从铁路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满30天仍无人领取货物,铁路则按无法交付货物处理。
收货人在
fedex电话通知后领取货物时,应出示提货凭证,并在货票上签字或盖章。在提货凭证未到或遗失的情况下,则应出示单位的证明文件,收货人在到达站办妥提货手续和支付清有关费用后,铁路将货物连同运单一起交收货人。
货物实际运输起算时间从铁路承运货物的次日起算,终止时间由到站铁路负责卸车的货物则从卸车完毕时止,由收货人负责卸车的货物从货车调至卸车地点或货车交接地点时止。超过规定期限运输的货物,铁路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延误运输罚款。
凡下列原因的发生造成铁路滞留的货运时间,则应从实际运输日期中扣除:
1.自然灾害,不可抗力;
2.由于发货人的责任致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换装、整理所致;
3.因发货人、收货人要求运输变更所产生的;
4.运输活的动物、运输途中的道路上水;
5.其他非铁路责任发生的。